一直很喜欢林夕给你填词的那首歌,《怪你过分美丽》。1997年,你在红磡举行跨年演唱会,重返歌坛。舞台灯光亮起,升降台缓缓高起,摘下面具是一张年轻至纯的面容。岁月早在你的举手投足间添上了独特的魅力,却忘了在那张脸上留下沧桑的痕迹。那一年你四十岁。演唱会里,你唱了这首歌。当时的你穿一件粉色闪亮的上衣,浅色牛仔裤。优雅低调,成熟又顽皮。那场演唱会我看过十八遍。也从那场演唱会开始,我学会了唱粤语歌。如今,你离开已经七年了,多少爱过你的人早已改变了年少的面容。而你,却在回忆里变得更加美丽。记得你在89年告别演唱会上哽咽着说:“其实我不是一个求很多的人,我不期望大家会一直记得我喜欢我。我只希望,以后如果有人说到香港八十年代的歌星时,你们能够略略提下我的名字就可以了。”我曾看着你说这些话潸然泪下,你说自己是一个需要很多爱的人。这是多年来深深打动我的地方。在我看来,你始终是这样一个孩子,那个从小在大家庭中就没有得到父母足够关爱的孩子,始终不敢求的太多,又怕失去的太快。即便是最后的你受到万众的掌声和宠爱,却仍然抹不去心中情感的不安,“万人爱,为何还怕伤害?”或许在你身前,千万人都没能给你你要的那份爱。那我们如今的思念又是否有你期望的温暖?其实,你当年的愿望早已实现,你的名字已经留在太多人心里。七年了,人间有七年之痒,天上没有,所以我们依然爱你,就像歌里的词,
“怪我过分着迷,换来爱过你那各样后遗。一想起你如此精细,其他的一切,没一种矜贵。”
除了用林夕的词和你自己的歌声来怀念你,我想不出其他的替代。
昨天上only官网看了下,偶然发现我们的官方博客已经开出来了,小晕了一下,又有点惊喜。照片和介绍都有点糗,以后要换掉。整个空间现在还出于毛坯状态,还没有留下一个脚印。今早大家说起此事都有些暗笑。看来以后要两头写了啊,当然那边的要“官方”很多了,私人的话不能讲太多。同学说Roy博客更的好勤啊,今天特意留意,果然是这样,不愧是晓波老师,精力够好,意志够强。要做好老师看来博客也不能偷懒啊。不过以后写点啥呢?想想给自己做个英语学习笔记+工作笔记应该不错,算是学习梳理加留念。具体以后再说吧。
其实还是很不习惯老师这个称呼啊,近些日子听到“在座的各位老师”之类的称呼,我总是特别扭,想以往十几年来,从来淹没于“在座的各位同学”中,思维老是转不过弯来。想起前天我们组一同学(老师)上台试讲,台下同学(众老师)充当学生,开玩笑极尽捣乱挑战,该同学(和我同届)应接不暇,被逼之下爆出一句“那个,这个,老师我讲了一天课了,嗯,已经很累了,嗯,有点反应迟钝了。”下面全部笑倒,不过还是继续捣乱提问,该男生又被逼:“这个,老师上课上了那么多年了...”众皆笑趴。不过师训班里确实有很多从前就做过这一行,所以不乏经验,很多都是研究生。如我88年之辈,混在大学里已经是老人了,可在里头还是最年轻的。
一个个认熟了师训班同学(还是转不过来,应该说老师)后惊讶地发现很多似曾相识的脸。这位怎么像我初中同桌,那个像高中一男生,另外那个像另个同学,还有那位像某某演员,再那位...天哪,我真是被吓了一大跳!想我二十出头的年纪,顿时就有了一种阅人无数的感觉,都已经能把人的面容神态归类了,原来大凡世人长相,不过大同小异啊。怎么都集中在这里让我发现呢,真是怪哉!
今天简单翻了下两周的课,简单的回顾了一下,真是学到不少的,包括素拓训练都很开心。在这里也见到了很多优秀的人才,专业而敬业,值得我学习。接下来会试着慢慢记录回顾一些,也算是给自己留个念吧。
最近爱上的一首歌,Blue Ghost,韩文版是“蓝色生死恋”的主题曲,这片子我倒没怎么仔细看过,不过这曲子是真好听。 于是把背景音乐换成这首曲子(英文歌词版的音质不大好)--祈祷。
I like Only,really!
And this is what i haven't expected. I'd thought i just wanted to find a job to kill the time between my graduation and going abroad, i'd thought i just had to work because i'd like to live on my own. But these days at Only changed my mind. I was wrong, i like the job, i'm born for it; I like Only,it's not bureaucratic, and has a cooperative and friendly environment, where i can also continue my study and learn a lot from those wonderful people. More important, i can use my talents to help others, to share and communicate with others, both my colleagues and later my students. I hope i can do sth, to feel the meaning of my life, to face it with smile, to enjoy it. This time i feel i have a big family, whether this is just my illusion or not,i don't know, but i have faith and i'm looking forward to my days at Only in the future. I love it.
I have a lot to say now, but let's leave it to the end of the training.
几日的阴冷,寒风吹到身上,人瑟缩着,不敢相信这竟是三月的天气。而今天,空气里又嗅到了一股春天的气息,甚至是初夏的味道。这样一种味道总是那么特别的,你无法描述,只觉得馨香温暖,还充满了希望和自由。每年的五月,这种味道就特别的浓郁,简直挑动我的每一根神经,因为我知道,夏天就要来了。
夏天有什么好呢?我也觉得奇怪,它带来了炎热,大汗淋漓,带来了蚊虫,甚至带来了烦躁和疲惫。可是我却还是无可救药的喜欢夏天。因为它总给我一种蓬勃的感觉,我们身上的衣服少了,行动方便了,身体显得轻快。人们不再蜷缩在厚衣里在马路上匆匆而过。绿树正值繁茂,有刺眼的阳光,也有铺满双眼的绿意。白天更长了,就像被拉长的生命。还有自由,因为充满了希望而心灵身体都更加自由的感觉。我真是喜欢夏天!
从我家十楼的窗户望出去,视野非常宽广。楼前的一片矮房全在眼皮子底下,往前展望可以看见音乐厅,旁边眼光顺着高架一路延伸到远方,夜晚车灯排列就像连到了天上。再往右可以看见博物馆,人民广场,整个背景之上是林立的高楼。呵,这就是上海啊!那些高楼遮没的天空突然让我想起了南京,那里的高楼之后是群山,这些山经历了多少年代,城市的背后竟是远古的时代。我一直认为那是个非常特别的城市。
可并非我不喜欢上海,在骨子里其实是这样深深爱着他。尽管也会抱怨他的种种,可是生于斯长于斯,每一丝血肉都牵着他。上海的夏天,就像以前那个力波啤酒的广告所呈现的那样,这就是我熟悉喜欢的味道。我记得以前说自己最大的梦想是周游世界,不错,现在还是这样,可是年龄越大却越发现受到种种不舍的牵绊。其实,离别的决心有多大,依恋的痛苦就有多深。或许,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远游浪子最终还是要回归家乡的原因吧。
窗外高架上的车灯已经亮起,不远处大厦的霓彩也开始闪烁。哦,我真是扯远了。
看到了外国语学院的复试名单,今年的复试人数简直破了纪录,英语语言文学总共6人入围,其实远远低于他拟录取的人数。又打开分数页面看了一下,差不多也确实只有6位同学各门课都过了线。北大英语的这派作风果然对我的路数:宁缺勿滥。
上周看到自己排名的那一刹那惊讶万分--第19。其实我只打算匆匆上去瞄一眼再灰溜溜的离开,因为我觉得那两张卷子做得真是羞于见人,让北大的老师批这样的卷子实在是惭愧!可是这个排名却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糟糕,我愣了好一会,检查了几遍到底是不是我的分数和排名,而后百感交集。自己几月来的努力结果不至于到了不堪入目的地步,那些辛苦总算还有些欣慰。可是,既然这样,既然真的可以做到,并且就差那么一点点,为什么就不能再多几个月的时间去实现梦想呢?欣慰,无奈,激动,颓丧,等等的情感在那天被尝了个遍。就像划着木筏想要到达斯人身边,看到了他站的地方,并且知道我离他并不远。可是突然涌来了一股洪流,将我像其他的方向冲走,或许此生难回头。这股洪流大概就叫做生活,或者叫做生存。
我跟几个朋友说过,我就像跟英语,尤其是英语文学谈了场恋爱,至今念念不忘,难以放手。 英语中用pine for 来形容那种渴望贴近、渴望回归的思念和想望,这正是我对于那个西方文学哲学世界的感情。如果你读过Chaucer对于人情世态的绝妙描写,如果你领略过John Donne深奥智慧的玄学派诗篇,如果你感受过William Wordsworth对于自然、对于心灵的震慑感悟,沉迷过Coleridge徘徊与灵界与尘世背后的超凡才华和智慧,如果你穿越了时空遇见过Defoe,Dickens,Thackeray,Hardy,Woolf和他们不朽的作品,如果你听过Washington Irving讲故事,随Hawthorn 一起经历过一次次心灵深处的人性旅途,如果你随Henry James笔下的女子走过了一生,和Sherwood Anderson倾听那些小镇畸人,如果你被Whitman的自由诗行所感染,被Dickinson的真诚隽永所感动,如果,如果……你怎么会不爱英语呢?!怎么会不爱那些伟大的作家,并为他们的作品所倾倒呢?!你怎么舍得离开那些熟悉的文字,即便是给你整个世界的名誉,地位,金钱,你怎么会舍得用仅仅一本书去交换?
我舍不得!
其实考研之前的一些日子对我来讲非常难熬,对着图书馆中的那些书,我觉得或许再有没有机会去触碰了。甚至会想,如果不是自己那么执著,如果我还愿意留在上外,那么我总是有机会继续这些旅程。毕竟,到哪里不是学习呢?可是,直到今天,知道了自己的初试名次,知道了自己的名字并不在复试名单中,我仍然做不到不去追寻北大英语系而考上外。这是我的执著,也是我的执拗,或许我错了,不切实际,不懂衡量。我只知道,没有北大这个动力,我的大学学习将错过更多,也许将来还将继续错过。
大概很多人会觉得我这种心态难以理解吧,或者如果我说即使是现在,谁只要提到那些名字那些作品(即便是出现在专八试卷上),我也会难掩激动和亲切之情的话大概会被扔鸡蛋番茄吧。我忘了是哪个同学曾似问非问地对我说:“怎么会有人喜欢文学啊!”句子中的“文学”两字想必可以被替换成“哲学”“历史”等等。真是个好问题,我大概一辈子都回答不出,为什么喜欢文学?何必选择北大?我给不出答案。不过查复试名单的时候我看到了Åsne Seierstad (The Bookseller of Kabul《喀布尔书商》的作者)下周去北大外语学院讲座的信息。她为什么不来上外呢?她为什么要写作呢?或许想知道上一个答案的人倒可以去问问这位作家,只可惜,想必你我都没有这个机会。
就当它是一场恋爱吧,我对自己说。就当分手后还依恋那个身影,希望甚或相信我还是能找回。我们被命运丢入这茫茫世界,还不知道将面临怎样的翻滚和煎熬。我只希望,若干年后回望今时今日,还能怀想那个方向,还能认得出今天的梦想。
这段时间,书没念多少,脸却天天对着电脑。专八没开始准备,论文尚无着落。近几日的生活充分证明了一点,四处晃荡也会上瘾,无所事事日子最好。尤其我有个最大的收获,就是迅速晋升为周立波迷,还差一点沉迷了三国杀。
说到波波,其实我开始看他的海派清口还是很后来的事,所谓后来也即大家都看了都笑过了之后。那次一个人在寝室捂着肚子看笑侃三十年,其结果就是肚子换了一种痛法。不过那时起我就喜欢他的“侃”了,近段时间赋闲在家更爱上了,视频和电视轮流来,频道按到他讲话我就霸住了。说实话,香港式的无厘头搞笑我没什么兴趣,说得实在点我觉得那上不了台面,恶半夜凉初透搞的人猥琐,看的人也笑得猥琐,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不过上海的滑稽戏我倒是从小就爱看爱听的,那说的是笑话更是世态人情,尤其是这个城市的情态,小旮旯里的市民气,人的精明和可爱。周立波原本就是滑稽界出身,做这一行的脑子不是一般的活络,波波给我的感觉就是相当聪明机灵。一个人站在台上讲一两个小时而不让人感到无聊,这不是单纯的搞笑能做到的。“笑”字底下是另外两个字“在理”。所谓在理即是刻画得真实,讲得是实在话,说到人心坎里。很多世间百态,日日接触也不觉得什么,但就这样单挑出来给你看,很多或荒唐或可笑或可怜可爱的模样就忍不住叫人发笑,这“笑”里的成分又是五味杂陈,许多滋味混合在一起的。
看周的演出,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模仿天才,不论是“打桩模子”或一些明星还是国家领佳节又重阳导人等等,无不另人捧腹。看到他模仿,我总想起初中时候的一个好友,与我同桌两年,那些日子,我们在一起就编不着边的笑话,那时候毫不顾忌形象,走在路上嘻嘻哈哈笑到胃抽抽一屁股蹲下在马路上也是常有的事。她善模仿,绝活是没牙的老太和我们当时的生物老师,后来想来,主要是生物老师和没牙的老太有几分神似(注意:咱们老师是男的)。她一亮绝活我肯定要笑出眼泪,而且肯定有人围观的。当年去学校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聚众逗笑。我们班当时出过很多事情,闹过很多纷争,现在想想那时才多大的人呀就如此丰富复杂。但后来我们班的感情那是好得没话讲,豆蔻年华的情缘,那是我最快乐的学校生活。是否我喜欢波波也与此有点缘故?因为他带给我的欢乐,那种笑是很久没有感受到的。
之前他的老婆在博客上下死命揭他的丑时,他避而不谈他与老婆之间的事情。我看过一期鲁豫有约采访他,节目解说他不想谈和老婆纠纷这段事,其中有一个剪辑的镜头,是他站在窗口,眼眶红着含着眼泪。这是唯一的一次,我看到这个给无数人带来欢笑,自己也从来表现得豁达开心的男人眼睛里含着眼泪,唯一的一次。这个镜头就像用刀刻在我脑子里一样,他的那些笑侃,那些见解,那些自嘲,开涮和这个镜头一起给了我一种难以名状的感受,顽皮调笑的脸容下有太多太多。这是一个很不简单的男人。
说起三国杀,起源于那天去姑姑家,我看到妹妹打着植物大战僵尸而人又离开了,出于无聊我就替她战斗下去,由于我在备考时曾以此游戏做过消遣,虽然这游戏本身就很无聊,但在当时备考极度无聊状态下我还是练就了一身僵尸功。不料正在我过关斩将的当口,老妹又搬出另一台电脑玩起了三国杀,三国杀再无聊总比僵尸高级,而恰巧前一天在姨妈家老弟已经传授过一些。于是不过十几分钟我便在她指导下摸上这个游戏了,我正玩在兴头上时居然要出外吃饭了,这下可好,胃口吊得老高!晚饭后各自回家,一到家就开始游戏,一直玩到半夜不肯罢手。脑子里全是这个牌那个牌睡也睡不着,心想这下游戏玩上瘾了完蛋了。第二天早上起来还是接着玩,限自己玩五局必须罢手,到第三局就遇到一朋友把我气得半死,明眼人都知道咱们应该是一路的,他对着自家人咔咔就是两刀,转一轮又来一刀,我终于忍无可忍跟他说话了,他于是不再杀我,不过我也死差不多了。后来就壮烈地死于反贼之手。第四局又遇一人令我叫绝。于是五局之后收手,虽然有点手痒,但某些人的智商叫人意兴阑珊便忍住了。本来担心该怎么去瘾,想慢慢来,晚上少玩两局,第二天再少玩两局。没想到在这种时候双子座的性格突然发挥威力了,说没兴趣就没兴趣了。后来怎么也不想碰那东西,自己也纳闷。之后没再杀过一局。看起来,游戏对我而言果然没有吸引力,这辈子要迷上游戏是不大可能了。
最近买了很多书,外出或上网总要梢上几本,但都没怎么翻,堆了很多。但这些天是很快乐的,没有压力,没有任务。见了很多很久没见的朋友,逛街,买东西,闲聊,上网,看片子,无所事事心下轻松。我总想着要记一些快乐的事情,记我的那些朋友们在博客上,可是每一次都下不了笔,是不知从何谈起,是多得数不过来。我想起那时候耗子恋爱了,她说她不写博了,“博客,还是等到我失恋的时候再来写吧。”。或许,或许就是这样的,有时候悲伤愤怒可以发泄,而那些小小的快乐是如此私人,难以道出。
不过,还是要写的,一任岁月划过是多么可惜。常想,如果我有这么一个匣子,真想把那些好时光都收在里面,那样,那些难以熬过的日子也会变得梦幻般美丽。可惜我没有那样的匣子,而人的回忆又似乎总要篡改历史,不是那么牢靠。那么还能依靠什么才能珍藏呢?
除了相片,只有文字了。
大虾今天头一天上班,发去短信回曰不大开心,错,是大不开心。这情况若之于我估计也是相似的情况,一是觉得自己没用,样样不会;二是不喜欢与人应酬交际,处公司如置热锅。都说臭味相投,这样看来,十来年的朋友的确做得合情合理。
可是她还得继续下去,我至少还有其他较为喜欢的地方。找了工作才知道世道之无奈,而个人之无能为力也。
早晨接到之前面试过的一家双语杂志的电话,我说因为之前一直没消息,所以已经签了别家。家母闻之,急怒,责怪我问都没问清楚就回绝了人家,说总觉得我去AL起点太低,说媒体有发展空间。我就是听不得别人觉得媒体比教育行业高的想法,况且这个编辑助理说穿了就是帮一大堆的水疗广告天天做中译英,而且是不署名的。大文章作者译者有名有姓,可没你的份,那是主编编辑的地盘。而这广告时尚行当又是我不喜欢的。两个人谁都不让谁,于是扯着嗓门对吼了一顿。
之前有一份洪H的杂志也差不多是同样的情况。说实在的,真经不住给洪姐姐打工的诱惑,但毕竟她办到后来也发现不能办成她本人希望的那样,文化时尚杂志。而最终搞清楚那个职业确实不适合,所以也放弃了。我说若这份杂志是我喜欢的那个圈内的,我不要钱都给人当助理。俗语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而自从女人也能工作后,处境更加尴尬,本来好年华就较男人少了许多年,夹在不对的行当中有多少年让你挑挑拣拣。其实父母的意图当然也是为了子女好,可我总觉得自己的人生只能由自己负责。对的意见当然要听,可是权衡的事情只能自己把握。风光背后若是一张苦涩的脸,何不做自己热爱的事情,不要那些浮华。就好像结婚是嫁“人”,而不是嫁身外之物。很多人总搞不清楚这个理。
投行业首要看性格,要搞清楚究竟想要什么。要见“市面”,要立业,那为了人往高处走,当然什么“苦”都吃得,其实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错,人为食亡,都是为了生存和梦想,这没有错。可是性格里总有点情愫或情怀放不下的人还是选择自己较为喜欢的好,工作里其实没什么适合不适合,因为都可以调试,但是对于这类人,一次次调试的过程往往痛苦不堪,进退两难,最后一事无成。而我不幸恰落入此类。
对于工作什么的,当然目前不是最好的结果,但这不是一个终点,只是一个起点,一个至少还能让我乐于迈开步子的起点,路还长得很,计较那一点点我不稀罕的风光吗?反过来说,人生短得很,怎么舍得挥霍时光做那些于我不值得的事?!
(起笔的时候没准备写这些来着,二段就自动滑过来了,可见心中还有不平!)
I changed the title of the blog. The line is picked from Emily Dickinson's poem-- also one of my favorite. The following is the poem and my translated version.
I'm no body! Who are you?
Are you nobody, too?
Then there's a pair of us-don't tell!
They'd banish us, you know.
How dreary to be somebody!
How public, like a frog
To tell your name the livelong day
To an admiring bog!
我什么人物都不是!你是谁?
你是否同样,谁都不是?
那我们可真是一对,嘘,别说!
你知道,他们会把咱赶走。
要是个人物,这多可怕!
那样公开,就像只青蛙
一辈子对着这泥沼似的人群
日日聒噪你的名字!
(突然想到,中文新闻或文章里的“抬头”是不是英语“Title"英译过来的,也或许这只是个巧合,挺有意思)
走出考场大楼,一个女孩在我身后边哭边打电话,她说她很累了,真的很累,她考试的时候就只想着回家。我乘上公交车耳边似乎还听得到那个女孩子的带着哭腔的声音,汽车快速地驶向前,把两边的风景都狠狠扔在了后边。我想,这个世界有时候确实有点残酷,你的劳累和付出换来的不论是成功还是失败,你的辛苦和努力最后不论是变成欢笑还是眼泪,这个世界正如这只顾向前行驶的汽车一样,不会因你停留半步,不会为你改变半步,日夜依然交替,过去已经过去了,明天仍然在继续。
还在学校的最后几天,我对凯茜说我很累,她说因为你身心俱疲。是的,我确实身心俱疲,但这并不是因为看书看得无法忍受,相反,在这6个月中,我从书中得到了很多快乐,得到了很多学养知识,这一切,包括我能写到试卷上的一切,在6个月以前还是不可想象的。为这一点我满足了。我累的仅仅是上天给我的时间并不够我在这一次达成心愿,我在和时间赛跑,我要把内容的无限塞入时间的有限中,这个劲我较得很累很累。
其实北大的题目难在范围之广,真正给出的题目还是比较基础的,但是在完全不知道他会涉及什么的情况下,这需要你在文史哲内每个点上都有所涉猎,并且不仅是读一遍,而是要把每个点上的基础都记清吃透。练一两个绝招是没有用的,要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博雅,这两字当属北大。
我并不后悔考研的选择,即便是放弃了那么多找工作的机会或游玩的时间。并且我最后还是撑去考试就是想看一看自己与国内最一流英语文学专业的差距。最后,我看到了差距,也看到了希望。H给我发消息问我考得怎么样,我说我大概还要6个月才有些把握,她问我明年是否还再考,说你已经看到这种地步了,再给你一年希望是很大的。可对于这个问题我真的不知道,英语文学真的是我很热爱的,可是我不可能不工作不外出再宅一年复习,我不愿意在大学之后还要父母养着,况且也没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人不可能永远活在书本中,欣赏文学是一回事,那是享受;而把文学拿来开肠破肚地分析评价是另一回事。尽管这种深入理解感受,理清千丝万缕头绪的分析很能锻炼一个人的能力,但是能力也是要有用武之地的,比书本更重要的是生活,相对于学术研究,我更热衷于文学,艺术创作类的。但是我并不一定能找到自己热爱的工作,而一旦真的工作或许也很难有时间再读这些我喜欢的东西,到了以后需要的时候可能拿起来有些困难。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再说吧。无论怎样,每个人最后终会有自己不一样的人生。我不喜欢事事去计较投入和产出,付出和回报,正如我的字典里没有失恋两字,我做的决定我也决不后悔。人在年轻的时候总该有自己的梦想,不管是为爱还是为了理想,年轻的时候你总要疯狂一回,证明你的青春年华还有奋然向前的力量,还有承受打击的勇气,还能重整旗鼓。得意也好,失败也罢,我只愿喊一句——青春无悔!